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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17-03-02 15:09 来源:金鹰网 字号:T | T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地电视台、电台,各大专院校、传媒学院,各影视机构(制作公司)、行业宣传系统:

  “纪录•中国”是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纪录片工作委员会独有的品牌,迄今已在全国各地成功举办了十届。该活动旨在奖掖提携年度优秀纪录片节目、栏目和纪录片人,引导纪录片创作,以推动纪录片的产业大发展。十年耕耘,“纪录•中国”已发展成为集作品创优评析、优秀作品展播、pitch (提案预售)、资源共享等多功能的专业纪录片产业品牌,旗下还包括“纪录•中国”理事会等。

  本届“纪录•中国”的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2017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的评选。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广播电视优秀节目最高奖,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分类:

  1.节目类:纪录片(时长、集数不限),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50分钟以内)、

  2.栏目类: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

  3.人物类:含优秀编导、优秀摄影。须有多年纪录片从业经验并具有一定业界影响力,并提供个人近两年内代表作品一部。

  二.参评作品播出时限:

  1.节目类: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2.栏目类: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3.人物类: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

  三、填表说明:

  1.各单位请认真填写并打印《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参评作品表》。

  2.《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参评作品表》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必须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字,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3.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参评项目、作品时长、播出日期、证书抬头等内容,如出现错报、漏报参评项目的,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1.磁带:参评作品须报送完整的高清数字带(HDCAM)一套,录制时应在节目开始前录制1分钟彩条和30秒钟的黑场,节目中不得有商业广告。

  2.播放光盘:参评作品须报送三套由原版播出作品复制的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刻录节目须为MPG、MPGE格式。复制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确认无误后再寄出,以免影响评审时的播放效果。每张光盘只能刻录1件参评作品,如文件过长,可分别刻在多张光盘上,并在光盘盘面上注明顺序。光盘盘面上须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时间长度。技术质量不达标的节目作品,取消其参评资格。

  3.纸质文件:参评作品的《参评表》三份。

  4.电子版材料:参评作品的《参评表》以WORD格式报送,发送至征稿邮箱:jiweihui@cndfilm.com

  备注:第1.2.3项内容须邮寄到征稿办公室,第4项内容务必同时发送至邮箱,四项内容不可或缺;参评作品所提供的高清数字带及DVD光盘均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版权说明:

  (1)参评节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拥有该节目版权;

  (2)合作制片的单位只能确定一方为参评方。

  六.征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7日(以邮戳为准),请务必在此日期前邮寄参评作品,逾期不再办理。

  七.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74号 乔寒收

  电 话:18811599950 邮 编:100035

  请将参评作品光盘和相关资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请在包装盒上写明“参评作品”字样,为了保证参评作品及时送达,寄送时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八.联系方式:010-83220156/83226552

  联 系 人:乔寒 韦坤

  九.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活动的通知和参评表已上传到纪录片工作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中国纪录片行业网(www.cdfc.org.cn ),请至“纪录•中国”专区点击下载。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纪录片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活动节目类回执表

  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活动栏目类回执表

  第十一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活动人物类回执表

编辑:曹炜阳梓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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