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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19-03-18 18:02 来源: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字号:T | T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广播电视台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关于印发《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协(学)会,湖南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各频道(频率),湖南教育电视台,各专业委员会:

  现将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制订的《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切实加强对评奖工作的领导,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好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的评奖工作。

  广电报刊作品奖、播音主持作品奖、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信息作品奖、高校广播电视作品奖等类别的评选由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018年12月25日

  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宣传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一 评选范围

  1.参评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各频道(频率),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县广播电视台。

  2.参评节目日期:参评节目的播出日期限定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和省级台(频道)的春节文艺晚会节目的播出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2月19日。市(州)广播电视春节文艺晚会节目不参评。

  二 参评项目

  1.广播新闻、专题节目。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短消息和长消息分开报送,短消息时长1′30″以内,长消息时长4′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报送单位必须报送一条短消息。主创人员署名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系列(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发展中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附完整文字材料,每集8′以内。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时长15′以内。新闻评论性专题20′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A.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对象,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1/2,所用录音资料不超过总长度的1/3。

  B.在前款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频道)自采予以鼓励。

  C.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访谈为主体的节目。

  D.报送开头1小时及结尾10分钟的完整节目,附5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5)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讨论的在线访谈节目。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节目的2/3。时长60′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附节目串联单。主创人员署名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7)专题(包括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新闻专题是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社教专题是对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或现象及具有新闻价值的典型人物、经验给予集中、深入、多角度的报道和阐述,不过分强调新闻元素,要求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强调细节的典型生动感人。时长30′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新闻、专题节目。

  (1)消息(定义、要求同广播消息类)。

  (2)系列(连续)报道(定义、要求同广播系列、连续报道)。

  (3)评论(定义、要求同广播评论,含新闻评论性专题),但时长为40′以内。

  (4)现场直播(定义、要求同广播现场直播)。

  (5)新闻访谈(定义、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

  (6)新闻节目编排(定义、要求同广播新闻节目编排)。

  (7)专题(定义、要求同广播专题),但时长45′以内。

  (8)纪录片。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对其进行艺术加工与展现,并用真实引发人们思考的电视艺术形式。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9)电视少儿节目。专为未成年儿童制作的健康向上有营养的电视节目(不含少儿文艺节目)。时长不限,附节目简介。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10)电视科普节目。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的电视表现形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电视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广播剧、广播文艺。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1)广播剧:在广播播送,主要为播音员或配音演员所演出的戏剧。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短剧。连续剧报3集,第1集和任选2集。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2)广播文艺:包括音乐节目、文学节目、戏曲节目(含曲艺节目)、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评书的连续播讲)、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娱乐类、影视剧录音剪辑等节目)。时长不限。附节目介绍(包括节目形式、流程和规模、社会影响等内容)。

  4.电视剧、电视文艺。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1)电视剧:含单本剧、连续剧、戏曲电视以及短剧小品等。附完整文字材料或剧情简介文字材料。

  (2)电视文艺:包括各类综合文艺、专题文艺、电视文学、电视动画、音乐电视和娱乐性节目等。时长不限。附节目介绍(包括节目形式、流程和规模、社会影响等内容)。

  5、新媒体新闻、专题、文艺。各单位原创并在新媒体(含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首发,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介进行传播的节目作品。

  (1)网络视听新闻:在网络发布的音视频类新闻作品(含消息、组合报道、评论等)。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剪辑精心。时长10′以内,附完整文字资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网络视听专题(含纪录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事件或同一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资料。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时长180′以内,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A、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

  B、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

  C、作品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

  (4)网络影视剧:指只在https://baike.so.com/doc/2011565-2128705.html" \t "https://baike.so.com/doc/_blank网络播放的剧集,包括单本剧(电影)、连续剧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网络文艺:包括各类网络综合文艺、专题文艺、网络动画和娱乐性节目等。形式不限,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三 专项奖

  1.特别节目奖:此奖为优秀特别节目而设,指以非文艺手段表现,以重大宣传报道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广播电视网络(专题)节目。时长不限。附节目介绍(包括节目形式、流程和规模、社会影响等内容)。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参评特别节目的作品不得兼报其他类别。特别节目奖等同于一等奖。

  2.品牌栏目奖:参评对象为广播、电视新闻栏目和社教栏目及新媒体在自有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官方账号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板块(单元)。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并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品牌栏目奖等同于一等奖。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栏目简介(500字左右。含栏目创办时间、播出频道、频率及首播时段、栏目定位、形式体裁、风格特点、受众反映、社会效果等内容)。

  (2)上半年、下半年各选一件代表作(要求标明播发时间),该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奖其他类别的评选。

  3.融合创新奖:指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主创人员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参评融合创新的作品不得兼报其他类别。融合创新奖等同于一等奖。

  4.创新奖:指内容和表现形式新意突出的节目,不单独报送,由评委会严格控制数量,在参评作品中择优评选。创新奖等同于一等奖。

  5.宣传创优组织奖。奖励报送参评稿件积极、稿件规整、获奖数量多、获奖等级高的省直和市州级媒体单位。拟评8个单位。

  四 参评指标

  1.为奖励创优成果突出的单位,凡上年度获中国新闻奖一、二等奖的单位,分别增加参评指标2个、1个;获中国广播影视奖大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增加指标2个和1个。指标分配见附件1。

  2.为强化新闻的主体地位,每个市州和省直参评单位必须选送广播、电视消息各2条(其中必含短消息1条),其他节目可任选强项参评。但新闻、专题与文艺的参评指标原则上不能跨类调整。

  3.为维护评奖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单位的参评作品数量一律不准超指标。

  五 评奖工作的组织方式和步骤

  评选工作分初评、复评、定评三步进行:首先,由各市州媒体及省直各频道组建的初评委员会进行初评;然后,按统一分配的参评指标上报,由省广播电视协会组建的复评委员会分类别进行复评;最后,由省广播电视协会汇总复评情况,向定评委员会报告,由定评委员会审定最终评奖结果。

  六 参评要求

  1.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目录》(见附件3),市(州)台报文广新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5616788@qq.com。

  2.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2),填齐全部项目(其中“作品类别”栏请注明“广播”或“电视”“新媒体”),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其中“推荐意见”要有对节目的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参评节目的文字材料共报送6份,每份材料的首页为《推荐表》,每份单独装订。广播类、电视类和新媒体类分别装袋。

  3.各参评单位的初评工作要把导向、创新、影响力、收听(视)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并采取多种形式吸收群众代表参加评定。初评前后均要公示。

  4.参评节目和所附文稿中存在错别字、多字、落字和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一律不评为一等奖。

  5.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播出时间、节目长度,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节目报送后不得随意更改参评项目。

  6.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假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通报批评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本奖评选。

  7.严禁在“湖南广播电视奖”范围内一稿两投,一经发现,取消该节目所有参评资格。

  8.视频类参评节目报送DVD(每个节目一张碟,注明节目名称和参评单位,WMV格式文件,4:3视频页面);音频类参评节目报送CD(每个节目一张碟,注明节目名称和参评单位,WMA格式文件)。参评节目请按格式刻录,应自动播放,请检查后再送评。如播放不出,即为淘汰。

  9.请各参评单位在2019年2月26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至省广电协会秘书处(长沙金鹰影视文化城广电大楼附楼1115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七 特别说明

  1.每个参评节目的主创人员署名请按在该节目中的作用大小依次排列,且须按各参评项目限定报送署名人数。单位(频道)负责人如非节目主创人员,请勿名列其中。节目评定后,证书获得者必须与参评节目署名人员一致,不得更换和增加。

  2.尚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开播的频道(频率)的节目不得参评;省直频道未向省局“三报”的栏目不得参评。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频道表述要求全称,如“湖南广播电视台××频道”、“××市广播电视台××频道”、“××县广播电视台”。

  3.评奖采用封闭方式。评奖会期间,除评委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评奖会现场。

  附件:

  1.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指标分配表

  2.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3.2018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目录

编辑:曹炜阳梓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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