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由全省从事广播电视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管理工作,依据《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第六届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艺德良好,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拥护《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第六届章程》,履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研究成果的广播电视宣传、技术、管理、教学、研究等各类人员;
4、虽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热爱广播电视,从事广播电视宣传、技术、制作、经营、管理、教学、研究等工作10年以上并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事业、产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人员;
5、在从业过程中,个人相关作品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项。
第二条 单位推荐和推荐人
申请加入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需由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并由两名本会个人会员(理事)作为推荐人。
1、单位推荐
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完整申请材料至本会。
2、专委会推荐
申请人由本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由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提交完整申请材料至本会。
3、推荐人推荐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个人会员可作为申请人推荐人,本会个人会员每年可推荐1名申请人,本会理事每年可推荐2名申请人。
第三条 申请材料
1、《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一份,要求:
(1)表中各项内容需完整真实填写;
(2)两名本会个人会员作为推荐人签字,并写明简短推荐理由;
(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申请人由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2、两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条 会员入会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等材料至所属工作单位;
2、所属工作单位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讨论,按要求将符合标准条件的申请材料送至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
3、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以入会条件为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及时补充资料。不符合入会条件者,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4、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的材料将上报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
5、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在每年年末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审核决定,拟定会员名单;
6、拟定会员名单将在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官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伪、抄袭、侵权或个人重大失德失范行为等现象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需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7、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进行公布并下发入会通知,发放会员证(缴纳会员证制作工本费50元)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业务指导和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办理退会手续,交回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经驻会秘书机构讨论决定,报经理事会批准,可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员资格之处分。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者;
2.违反本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者;
3.违反社会公德、艺术道德,损坏本会权益和声誉者。
第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3年7月17日
编辑:徐攀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