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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和扩充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审委员库的通知

发布于:2023-07-18 11:48 来源: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字号:T | T

  各市州协(学)会、专委会、有关新闻单位、相关高校:

  湖南广播电视奖于1984年设立,是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主办、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的全省广播电视领域唯一的全省性奖项。为进一步增强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全省新闻舆论的引导力和传播力,更好地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拟进一步调整和扩充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审委员库。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审委员库的组建与使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整合优化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务骨干和理论研究人才,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评审组织建设,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进一步调整扩充评委库是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打破地区、单位限制,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职务以及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精、业务强、纪律严、作风正的评审专业工作队伍。本年度重点扩充市州和高校从事广播、电视、新媒体类工作和理论研究的入库委员,以保证抽取时各地区、各单位、各评审类别的均衡。

  二、入库委员要求

  评审委员库,由具备一定专业资格的单位负责人、新闻业务骨干和相关高校院系专家学者组成。

  三、入选评委库的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原则、工作严谨、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作风正派,热心评奖工作,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熟悉评奖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奖办法》。

  4.从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采编或理论研究工作十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和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评委库委员实行滚动式管理,每年初评审工作开展前进行调整。上一年度已进入评委库的评委无须再申报。若各单位上一年度推荐人选中有已调离单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请及时告知,以便更新评委库信息。

  四、评委库委员的产生与退出

  1.各单位重点推荐5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入库委员由协会统一颁发《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审委员会委员证书》,持证工作。

  2.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须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委申请表》(附件1),经协会秘书处审核后认定。

  3.评委库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4.对于违法违纪、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相关单位或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协会可进行调整、增补。评委库委员增补按入库委员产生的规定程序执行。

  五、评委会的产生

  1.评委库实行电子数据化管理,共设广播新闻,电视新闻,广播电视专题,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广告信息,新媒体,高校,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论著)等九大类评选项目。

  2.在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审前,由协会在评委库中按评选办法抽取40人,与协会领导、常务理事、理事共同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另抽取6-8人作为候补委员。

  3.参加抽取评委会委员的工作人员,对产生的评委会委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

  六、参加评委会的委员应严格遵守如下评审纪律: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规定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

  2.不对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4.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不偏袒,不得放宽标准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言行。

  5.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会委员,评委会办公室可立即停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撤销其评委资格。

  七、其他事宜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本(注明“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委申请表”)及证件照片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报送到协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陈芷涵

  联系方式:0731-84801061

  电子邮件:hngbdsxh@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邮政编码:410003

  附件:《湖南广播电视奖评委申请表》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3年7月18日

编辑:徐攀亚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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