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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视剧:
奖项设置、数目保持不变,共38个。其中,作品奖20个;即长篇电视剧10个、中篇电视剧5个、短篇电视剧5个;单项奖18个,即电视剧编剧、导演、
摄像、美术、照明、录音各1个,男女演员各5个,歌曲2个。
2、电视文艺节会
奖项设置、数目调整后为25个:
作品奖20个,其中综合文艺节目奖项仍为10个;音乐电视奖项原为10个,由于往年节目参评数目不是很大,具有创新精神的节目不多,观众参与投票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现压缩为5个;专题电视文艺仍为5个。
单项奖为5个,即电视文艺导演、照明、美术、音乐电视创意各1个。根据节目特点,增加针对专题电视文艺的专题电视文艺改编创作单项奖1个。
3、电视纪录片:奖项设置、数目保持不变,共13个:
作品奖10个,即长篇纪录片5个;短篇纪录片5个;单项奖3个;即电视纪录片编导、摄像、录音各1个。
4、电视美术片:奖项设置、数目调整后为6个:
由于近几届电视美术片参评作品数量都不多,作品奖由原先的5个奖项减为3个;单项奖3个;即电视美术片编剧、导寅各1个,同时根据美术片的特点,在电视美术片单项奖中增加美术形象设计奖单项奖1个。
5、电视广告片:奖项设置保持不变,数目调整后为7个:
因为历年所参加评选的电视广告片作品数量较少,与原所设10个作品奖不太相符,作品奖由原10个减为5个;单项奖仍为2个,即电视广告片创意、制作各1个。
6、增设电视节目主持人奖(新闻性栏目主持人除外)10个,其中最佳奖1个,优秀奖9个:
增设电视节目主持人奖主要是针对近年来电视主持人节目的发展,及其所拥有的公众影响力,使评奖体现时代特点,以表彰在此领域有突出影响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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